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决的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青神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青委〔2014〕113号)精神,设立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8.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低碳城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0.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管理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切实做好粮油收购工作,保护农民利益;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负责中央、省、市、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原粮购销、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做好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监管,保证粮油食品安全。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圆满完成“两会”目标任务。
2.落实“两大调研”、“两大招商”招商活动。
3.以县委办名义下发了《青神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进了我县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4.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5.持续做好直联群众工作。
6.高标准完成2014年市、县经济目标任务。
7.持续推进2014年省重点项目建设。
8.持续推进省以工代赈示范村建设。
9.开展好2014年经济运行分析。
10.抓好政府机关日常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青神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青神县价格认证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69.3490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9.3490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决算369.349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8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318592万元,医疗卫生4.192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95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7.6200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经济项目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54.8224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54.8224 |
|||
行政运行 |
170.0224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4.8 |
|||
机关服务 |
||||
战略规划与实施 |
||||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 |
||||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
||||
物价管理 |
||||
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0 |
|||
二、公共安全 |
||||
三、教育 |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32.318592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2.318592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2.318592 |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
七、医疗卫生 |
4.192992 |
|||
医疗保障 |
4.192992 |
|||
行政单位医疗 |
4.192992 |
|||
事业单位医疗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
城乡医疗救助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
农村医疗救助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
八、节能环保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十、农林水事务 |
||||
十一、交通运输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0.3951 |
|||
住房改革支出 |
10.3951 |
|||
住房公积金 |
10.3951 |
|||
提租补贴 |
||||
购房补贴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预备费 |
||||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合计 |
301.729084 |
301.729084 |
301.729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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