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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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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简介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乡(镇)长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拟订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问题的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承办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负责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救灾工作。负责政府值班和县长热线、县长公开电话、公开信(邮)箱的办理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重点工作

做好日常办文、办会工作;信息、调研信息、紧急信息等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文稿以及各类重要汇报材料;起草县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重要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督查督办;承办《政务督查》《督查事项通知》的编印工作。负责县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技术维护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运行和安全维护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民生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民生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计划并协调实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政府办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1人,机关工勤编制14人。现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8人,事业人员人11,编内聘用2人),退休人员2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63人。

青神县政府办含其他事业单位1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民生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政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8万元。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1368.6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口径调整等基本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369.89万元,项目变动增加了河长制专项经费、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全县重大会议专用设备购置等项目,项目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9万元。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收入预算为136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1.64万元,占71.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87万元,占28.28%。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支出预算136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74万元,项目支出425.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68.6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口径调整等基本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369.89万元,项目变动增加了河长制专项经费、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全县重大会议专用设备购置等项目,项目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1.64万元,比2022年增加34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8万元,占76.4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88.44万元,占9.01%;卫生健康支出59.03万元,占6.01%;住房保障支出83.38万元,占8.49%。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6.5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33.9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5.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工伤、失业保险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3.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791.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15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支出387万元。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政府办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1.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05万元,上升1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神县政府办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5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政府办有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年度整体目标:保障县政府大楼正常运行;确保全县重大会议顺利召开;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点建设;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运行及安全维护工作及全县电子政务外网技术维护工作;全县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工作。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信息化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65万元,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各部门正常办公。

会议费:预算金额25万元,为确保各类会议顺利召开。

培训费:预算金额5万元,为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全县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预算金额4万元,全县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维护费用。

公共机构节能监测点建设:预算金额18万元,为继续扩大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纪检专项工作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为开展纪检督查工作。

政府大楼运行维护及购买服务费:预算金额175万元,为确保县政府大楼安全、正常运行。

接待费:预算金额3.9万元,按规定开展各项公务接待。

机动经费:预算金额120万元,保障突发临时事务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开展并按要求完成。

河长制专项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为河道治理专项经费,保障河道的清洁、、安全、维护。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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