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民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12月24日  作者:青神县民政局  来源:青神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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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青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附件....................................... 32

第五部分附表....................................... 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4

二、收入决算表.................................... 34

三、支出决算表.................................... 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公墓报批手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县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全县慈善事业的规划发展、管理、指导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层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乡村组三级建制调整改革。坚持因地制宜、顺向调整总体原则,顺利完成“合村、并组、优化社区”系列改革。改革后,乡级政区由7镇3乡调整为4镇2乡1街道,减幅30%,行政村由71个调整为38个,减幅46.5%;社区由18个调整为20个,增幅11.1%;村(居)民小组由609个调整为411个,减幅32.5%。通过改革,有效破解了我县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规模小、密度大、实力弱”的突出问题,圆满实现改革“前半篇”文章预期目标。

2.践行绿色殡葬改革“青神模式”。一是补齐殡葬短板,全力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统筹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共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11个。争取并建成青竹街道龙女谷等4个省级示范性乡村公益性公墓、白果乡巍峰山等7个市级示范性乡村公益性公墓。制定审批建管标准流程,形成了可借鉴、可推广的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青神模式”,2020年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会正在有序筹备。二是解决殡葬乱象。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通告,明确整治内容,划定6类重点整治区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考核内容,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拉练、同考核,强化宣传,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落实保障,采取“拆、迁、改、遮”等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县活人墓、大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实施惠民殡葬,巩固提升火化率。推行全域绿色殡葬,推进葬式葬法改革,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机制等激励引导机制,印发了《青神县殡葬和公墓服务所管理制度》《青神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车辆调度员岗位职责》《青神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所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1-10月减免基本丧葬费72.99万元,火化率95.5%。

3.城乡社会治理成效初显。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有效路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城市治理新机制日臻完善,高台镇百家池村邻里百家微治理、甘家沟村“椪香橘力”积分制、青竹街道兰沟村服务群众“五百工作法”、罗波乡宝镜村“众筹治理”等乡村治理模式各具特色,白果乡椪香党委跨村联建党组织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高台镇百家池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民政局内设机构3个,其中有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内审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有低保和社区服务中心、殡葬和公墓服务所、青神县敬老院服务中心、救助和慈善服务站。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4,684.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80.07万元,减少40.4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调整,原老龄事务、救灾救济、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职能与经费分别划转到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8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6.04万元,占96.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63万元,占3.6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6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28万元,占15.55%;项目支出3,956.40万元,占84.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4.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80.07万元,减少40.4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调整,原老龄事务、救灾救济、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职能与经费分别划转到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96.91万元,减少41.45%%。主要变动原因机构调整,原老龄事务、救灾救济、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职能与经费分别划转到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4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44.42万元,占96.20%;医疗卫生支出(类)128.13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类)39.46万元,占0.8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16.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9.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58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1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9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0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0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4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54.5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开展低保核查、乡村组三级建制调整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城乡社会治理、对口帮扶慰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包括:上级及其他市、区县来我县考察学习公益性公墓、社会治理、养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8.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5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心城区新建街道街牌制作安装经费”、“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县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共2340人,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

(2)“中心城区新建街道街牌制作安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执行数10万,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我县中心城区已建成并命名的街道牌补设工作,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3)“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220万,执行数220万,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特困老人能安定、幸福的度过晚年,让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预算单位

青神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执行数: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

每季度按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到应享受政策人员一卡通过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低保的残疾人

2340人

完成应保尽保

质量指标

工作完成度

100%

确保困难残疾对象及时足额领到生活补贴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

2019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新建街道街牌制作安装经费

预算单位

青神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我县中心城区已建成并命名的街道牌进行补设

已完成我县中心城区已建成并命名的街道牌补设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22条街道

对22条街道补设街道牌

已完成22条街道牌的补设工作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前完成补设工作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街牌补设工作

方便群众出行及对外宣传

已达到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大于等于95%

超过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青神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0

执行数:

220

其中-财政拨款:

220

其中-财政拨款:

2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敬老院运行、让特困老人安定幸福的度过晚年

保障了敬老院的正常运行,老人们衣食无忧。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老人

五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老人

330人

质量指标

保障运行

保障了敬老院的水电气、生活费、维修、生活用品等开支

保障了五所敬老院正常运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认可度

让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得到关爱和照顾

社会认可度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90%

超过9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神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青神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04万元,比2018年增加24.34万元,增加35.4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福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青神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装修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神县民政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2018年,眉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72%。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青神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神县民政局内设机构3个,其中有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内审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有低保和社区服务中心、殡葬和公墓服务所、青神县敬老院服务中心、救助和慈善服务站。

(二)机构职能

一是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是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是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是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是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是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是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公墓报批手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

八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是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是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县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是负责全县慈善事业的规划发展、管理、指导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是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是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五是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9年,部门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人员23人。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8人;年末离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4684.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6.04万,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63万。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4684.6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6万元,其他支出168.6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728.28万元,项目支出395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全面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关键节点,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是按照《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根据全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实施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机制,加强绩效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衔接,将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延续和新增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参照事中绩效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资金进行调剂使用,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同时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的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能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果

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79分(满分为9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执行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管理结果应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设定监控时点,分别在7月初和9月初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对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执行、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进行预算调剂或调整取消,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尤其注意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用于次年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青神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植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实现

10

10

编制准确

10

8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6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8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2分)

自评公开

2

2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准确

10

自评得分(满分90分)

79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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