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农能办主要有以下职能:1、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技术的试点示范及推广工作,主要包括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3、承办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沼气、节柴灶项目。4、负责农村能源的行业管理。施行农村能源产品和设备、技术标准的质量监督、指导和组织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的建设。5、负责组织农村能源行业技术培训,实施对本行业工种从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和任聘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完成2014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修建、验收等工作。2、完成2014年农村退耕还林沼气项目的修建、验收等工作。
3、继续对全县已有的10479口沼气池实行后续管护。
4、完成2015年沼气安全培训及入户安全抽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2015年末在职职工5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0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3万元,医疗卫生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其他支出5.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农能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农能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无,与上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2014年为0.2万元,公务用车收归主管局同一管理同一支出,所以不在有此项支出。
青神县农能办
2016年12月5日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农能办主要有以下职能:1、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技术的试点示范及推广工作,主要包括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3、承办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沼气、节柴灶项目。4、负责农村能源的行业管理。施行农村能源产品和设备、技术标准的质量监督、指导和组织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的建设。5、负责组织农村能源行业技术培训,实施对本行业工种从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和任聘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完成2014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修建、验收等工作。2、完成2014年农村退耕还林沼气项目的修建、验收等工作。
3、继续对全县已有的10479口沼气池实行后续管护。
4、完成2015年沼气安全培训及入户安全抽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2015年末在职职工5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0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3万元,医疗卫生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其他支出5.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农能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农能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无,与上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2014年为0.2万元,公务用车收归主管局同一管理同一支出,所以不在有此项支出。
青神县农能办
2016年10月5日
下一条:青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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