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森林公安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来源:县森林公安局  点击:[]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既是青神县林业局管理的行政机关,又是青神县公安局的序列机构(挂青神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同时接受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是武装性质的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全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二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三基”工程建设成果;三是强力推进执法示范化建设进程;四是加强执法打击,牢固“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的理念;五是进一步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六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末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114.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1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8万元,占90%;项目支出11.48万元,占10%。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22.94万元和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增加1名财政供养人员。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4.3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4万元和22.94万元,分别增长25%和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94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元,占0.6%;公共安全支出90.63万元,占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2.47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10.78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0万元,较2015年增加0.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90.63万元,比2015年增长4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包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万元,比2015年增长5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47万元,比2015年增长13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10.78万元,比2015年下降47%。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打击,开展各项专项行动,配备执法执勤装备等。

6、住房保障支出6.40万元,比2015年增长50%。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7万元,比2015年增加8.55万元,增长6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等办公办案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2017年10月18日

上一条: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青少年宫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