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来源:市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点击:[]
分享: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为各类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2、收集、存贮和公布招标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标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为监督部门参与监督、各类交易中介(代理)服务机构提供条件。

4、负责电子招标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招标工作流程等,加强电子招标系统管理。

5、负责制定进入青神县分中心项目的交易规则,维护招标投标交易场内秩序。

6、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招标职责。

7、负责建立招标投标集中统一平台各方主体信用体系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并做好交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管理。

8、对提交的招标文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提交单位沟通,防止歧义产生,认真答复投标咨询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

9、承办县政府、县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阵地建设,促交易市场规范。

2、抓好平台整合,实现平台平稳过渡。

3、抓国有产权交易规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抓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5、抓好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6、抓好扶贫攻坚,实现精准脱贫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末在职职工10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226.3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9.99万元,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6.37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2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9万元,占46%,项目支出122.07万元,占54%。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人员工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6.3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4万元和61.01万元。分别增长0.02和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万元,增长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38万元,占95%,医疗卫生支出3.09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38万元,比2015年增长3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3.09万元,比2015年增长1.5%,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比2015年增长2%,用于我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同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0.48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本中心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精准扶贫攻坚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一批。采购支出为12.5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主要是青神县分中心新办公落成,从原400平均方米增加到1000平方米,故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上一条:青神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