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末在职干警35人,其中司法行政人员3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6人。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1164.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64.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115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82万元,占64.4%;项目支出411万元,占35.6%。年未结转12万元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132.29万元和22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补发工资,2016年办案工作区改建,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64.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29万元和229.7万元,分别增长16.4%和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1.99万元,增长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占0.3%;公共安全支出1047.97万元,占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占5.2%;医疗卫生支出11.1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比2015年增长100%主要用于党建活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1047.97万元,比2015年增长45.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比2015年增长60.9%。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1.11万元,比2015年增长39.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比2015年增长20.8%。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2.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基本持平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4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7.6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单位机要通讯,办案业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8万元,比2015年减少49.03万元,下降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和办公桌更新和办案工作区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上一条: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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