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8月23日  来源:黑龙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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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一是社会管理职能。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自身摆脱困境。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四、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

二、部门概况

黑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黑龙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36.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6.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6.7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黑龙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黑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标准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178.45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93.53万元(包括办公费;燃修费;会议费;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综治、场镇卫生、人大主席团经费、党报党刊、党建、安全、治安巡逻、农村工作经费等等);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207.37万元(包括村、社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五保户支出、义务兵优待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42.6万元(包括村、社区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

二、项目支出114.81万元(包括污水处理站建设、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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