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6日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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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公安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安新体系。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凝聚警心,纯洁队伍,为各项公安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抓情报信息、抓应急处突,全力确保全县平安稳定;创新警务跟着项目走,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助推我县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加强公安基础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公安事业长远科学发展。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公安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50人,其中行政编制150人。现有在职人员142人(其中公务员131人,机关工勤11人),退休人员48人。另有聘用人员81人,遗属15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青神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30,267,13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67,138.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0,267,138.00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0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26,165,282.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04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4,04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407,767.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2,922,238.0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是新招聘辅警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1,553,178.00元,是用于保障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713,960.00元,是用于保障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000.00元用于审计工作党务工作、支部活动和订阅党报党刊等党支部建设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26,165,282.00元,主要用于公安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049.00元用于公安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工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24,040.00元用于公安局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407,767.00元用于公安局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公安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09818.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5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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