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卫健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县卫健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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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1、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青神县卫生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卫健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卫健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措施。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3.指导全县人民健康保健工作。负责县域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指导卫健工作。二是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守住各条防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一手抓业务能力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业务能力和自我管理“双提高”。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职工卸下思想负担,积极主动作为,将业务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获得标兵、能手的干部优先重用,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用好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项目采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单位内部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四不两直”“四个一线”工作法,持续用力纠治卫生健康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班子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对分管领域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采取“三会一课”、廉政谈话等形式,抓好党员廉政教育常态管理。持续开展“为健康护航”主题活动,着力医德医风整治,强化作风纪律再整顿、再教育,加强卫健队伍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持续推进“一老一小”工作。

(1)“一老”方面。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争创县中医医院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争创一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深入实施银龄健康工程,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提升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例。强化医养结合,实现全县医疗机构与养老重点机构签约全覆盖。

(2)“一小”方面。持续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全面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完成1所公办托育机构、1所街道托育机构、1所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新增180个托位。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主题教育,广泛普及育儿知识,宣传托育理念,全面提高群众入托意愿。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储备工作。持续推进青神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建设,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争取到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落实汉阳次中心建设用地,完成次中心建设总体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立足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项目,提升我县医疗机构硬件设施水平。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卫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健全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积极对接省、市,力争创成国家卫生县。启动罗波乡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争创20个省级卫生单位。提升青神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生产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5.持续推进疫情防控转段后的医疗救治工作。以“保健康、防重症、降低死亡率”为目标,提升医疗救治水平,建立完善医院集团人力资源、药品、医疗设备统一调配工作制度,集中优势力量做好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救治水平。强化药品和设备的储备,加大医疗设备采购力度,持续推进医院集团药品统采、统结、统配工作。加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对照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建设标准,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队伍及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疾控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行,全面提高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新形势下疾病防控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有序、安全、稳妥推进目标人群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推动实现“应接尽接”,全力构建免疫屏障。

6.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赴省内县域医共体改革成效较好的区县参观学习。拟定组建县域妇女儿童中心的方案,完成县域妇女儿童中心的组建。完成组建县域总医院的工作方案,成立县域总医院。拟定组建县域中医康复医养中心的方案,完成县域中医康复医养中心的组建。全力推进县人民医院牵头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基础上,坚持以创建为引领,组建创建办,摸清家底,抓好责任条款和达标清单,补齐短板,以坚定理念抓好“三乙”创建工作。牵头做好县域医共体改革再出发。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组建青神县中医康养康复中心和青神县妇女儿童中心,全力推进启动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持续推进“千县工程”建设。按照建设方案,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逐步完成相关中心设备的购置,不断提升县域医疗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和协调管理。强化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为契机,结合各科室实际情况,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制定性安排,补齐薄弱专科资源短板,做强优势学科,做优特色学科,推动技术创新转化,逐步建设胸痛中心、麻醉疼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做实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以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县上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做好“高精尖”人才和柔性人才的引进工作、学历提升工作。

7.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省市县重点目标、各项卫生健康考核指标等工作任务。持续做好系统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健康扶贫等工作。做好五类计生惠民政策,严格核查审批,确保享受对象资格确认“零误差”,确保计生资金发放无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卫健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05 人,其中行政编制 10 人,事业编制 194 人,机关工勤1人。青神县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 个,分别为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青神县计划生育协会服务中心(青神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青神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青神县医院集团服务中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青神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卫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5.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5.88万元。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713.80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7.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不再安排新增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刚性项目。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37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7.92万元,占78.5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5.88万元,占21.43%。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支出预算37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32万元,项目支出1817.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713.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减少了对疫情防控的投入。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5.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5.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7.92万元,比2022年减少210.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了对疫情防控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4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2554.28万元,占87.54%;住房保障支出70.72万元,占2.42%。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6.12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2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93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93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23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38.8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工作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健康管理、乡镇医疗污水处理、和无偿献血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844.1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基本药物、村卫生室补助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日常运行等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卫生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艾防和精防等工作。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关怀慰问、体检费和参合补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7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8.16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7.22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9. 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机关相关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5万元,印刷费0.9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福利费39.17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5.8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卫健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卫健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1万元,上升8.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神县卫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设备及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卫健局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艾防和精防经费:加强艾滋病管理、治疗,有效落实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我县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

(2)病媒生物防治经费(购买服务):政府招标采购药物、服务,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全年分四次实施灭“四害”活动。让“四害”密度降低到国家标准范围内,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爱国卫生及无偿献血专项经费:确保全县血液采集量、千人口献血率、固定献血者比例目标任务的实现, 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项活动,有效治理危害健康因素,提升群众健康意识,为群众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

(4)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县级配套):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5)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关怀慰问、体检费和参合补助: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6)老年人管理和活动经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抗风险能力,防止脱贫困难老年人家庭因老年人意外伤害返贫。组织开展老年各项活动, 提升老年人健康意识, 创造一个爱老孝老的健康的良好环境。

(7)眉山市定向生就业安置补助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8)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县级配套):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9)创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专项经费:履行创卫职责,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氛围营造、做好宣传培训、协调指导、督导考核、迎检等工作。

(10)卫生计生健康管理经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宣传、培训、媒体协作,推进计生惠民政策开展,规范提升全县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县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县域就诊率达90%以上。加强项目管理和对上争取。抽取县、乡医疗单位及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内部审计,对全县190家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

(11)卫生人才招考遴选经费: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12)卫生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经费:免费向全县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3)卫生系统基本药物、村卫生室补助县级配套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4)乡镇医疗废物转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经费(购买服务):收集7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让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率达到100%,并安全无误地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集中暂存,确保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规范处置。

(15)乡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维护7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污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让医疗污水规范处置,确保医疗污水100%达标排放,切实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岗人员工资: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岗人员工资及安家补助费等。

(17)卫生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用于建设两个区域次中心,同时申请县医院整体搬迁、疾控中心能力提升、中医康养项目、精神病医院建设等工作经费。

(18)专项债券项目编制费:编制专项债券项目经费。

(19)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用于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等。

(20)0-3岁托育机构建设前期经费: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21)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2)驻村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保障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费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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