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化党建引领,努力建设一流队伍。
2.坚守安全底线,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一是严格落实“三品一特”安全责任,筑牢“四大安全”底线。二是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是联合县禁毒办在药店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互联网+智慧监管”试点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五是强化粮食安全监管,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六是抓实污染防治。七是持续开展“春雷行动2023”等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八是强化基层监管,加快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4.规范市场秩序,全力营造良好环境。
5.坚持助企纾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6.强化标准引领,用心打造优质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1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51人,参公14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现有在职人员106人(其中公务员42人(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2人),参公人员11人,机关工勤6人,事业人员47人),退休人员53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59人。下设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165.9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3.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招人员、绩效奖金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16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92万元,占97.8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万元,占2.12%。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216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8万元,项目支出171.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65.9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公招人员、绩效奖金等。
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92万元,比2022年增加444.2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绩效奖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92万元,占98.5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专项执纪执法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活动及党的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72万元(上年结转),用于知识产权维权、培训、监管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5.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419.5万元,津贴补贴172.06万元,奖金330.68的万元,绩效工资113.8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57万元、机关运行费372.52万元。(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助费等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按标准缴费185.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按标准缴费86.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按标准缴费34.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单位部分按标准缴费18.46万元,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按标准缴费8.33万元,生育保险单位部分标准缴费3.8万元,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按标准缴费187.6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经费及市场监管中的创卫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2.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行政许可等涉及市场监管的宣传、执法办案、委托业务等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占1.4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023年初预算31万元(上年结转)用于个转企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公用经费387.1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35.6万元,维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劳务费30.04万元,工会经费39.91万元,福利费4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交通补助41.88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9.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费,消费维权经费,天然水域禁(退)捕专项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7.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多18.64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新招人员等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采购计划按规定编制了车辆保险、车辆加油及维修服务等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单位结合单位职能及项目要求,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纪检组监督执纪专项经费:纪检组执法办案等支出。完成案件查处≧2次,监督检查≧60次,提高干部自律能力。
2.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用于市场综合监督及执法办案等专项经费。开展专项整治≧15次,案件公示率100%,案件查处率100%,安全事故为0次,完成工业产品抽检≧34批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群众满意度提高。
3.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抽检费: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购买服务及购样费支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30批次,食品抽检≧9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60批次。公示率为100%,不合格处置率100%,食、药质量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
4.四创专项经费:按县委县政府四创要求,按市场监管职能做好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对四创要求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城区食品经营户三小改造达标率≧90%,对城区四个农贸市场环境进行规范整治,群众满意度提高。
5.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经费:长江流域禁捕专项工作经费。检查经营户≧100户次,案件查处≧13件,投诉处置率100%,天然水域达到有力保护。
6.消费者权益保护及12315维权经费:完成新增示范店及消费维权站≧20家,消费维权宣传≧10次,消费维权受理率100%,消费者挽回损失≧10万元,消费者满意度提高。
7.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依法治县而聘请法律顾问、培训等支出。案审会≧20次,法律法规培训≧400人次,合法性案审率100%,依法行政能力提高。
8.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为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专项保障经费。有效发明专利≧115件,知识产权维权案件查处率100%,产品竞争率提升。
9.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培训、知识产权服务等监管专项经费。完成培训和宣传≧7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个,提高企业产品市场竞争率。
10.2022个转企一次性奖补资金:发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对个转企进行奖励补助。补贴户31户,每户成本1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发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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