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司法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2.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奋力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抓好干部作风整治。
2.坚持协调联动、统筹各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
3.坚持依法行政、提质增效,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核审查职能;稳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4.坚持服务民生、普惠共享,健全公共法律服务。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坚持标准规范、高效有序,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加强安置帮教管理;深入推进调解工作。
6.坚持夯实基础、多元发展,强化事业支撑保障。
强化财务装备保障;规范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和包保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司法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6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参公编制2个,事业编制3个。青神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634.9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1.2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专项项目,项目支出增加68.72万元。
收入预算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634.9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63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2万元,项目支出138.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34.9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1.2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项目支出68.7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92万元(其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574.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60.72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2万元,比2021年增加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新增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万元,占0.41%;公共安全支出523.01万元,占82.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2万元,占6.29%;卫生健康支出25.64万元,占4.04%;住房保障支出43.74万元,占6.89%。
具体情况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5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384.29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专职人民调解员补助、个案补贴及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14万元,主要用于两类特殊人群管理等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等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15.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其他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失业险、工伤险等。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1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按照规定标准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青神县司法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15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青神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采购便携式计算机1台,预算0.7万元;采购台式计算机1台,预算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青神县司法局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2年青神县司法局年度总体目标: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深化法治惠民。2.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2022年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确保全县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8%以上。
2022年特殊人群管理经费: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教育帮扶的措施办法,确保不出现严重脱管、漏管,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青神、法治青神中的职能。
2022年法律援助经费:对应援对象进行法律援助。
2022年依法治县及普法经费:达到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目标。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项经费: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设立符合办案需要的业务用房,配备办案设备。开展理论研讨、联合调研、交流培训等。
公证专项经费:保证青神县公证处正常运行,全年办理公证案件数150件。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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