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是主管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策法规与权益维护工作。
2.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工作。
3.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工作。
(二)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巩固服务中心(站)建设成果。二是开展全系统业务大培训、能力大提升活动。依托“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分类施策,提升服务保障精准性。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下篇文章,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文化教育,依托“青神县退役军人橄榄绿志愿服务队”“青神县退役军人文创中心”,凝聚退役军人思想,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青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收支总预算2165.0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07.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收入预算为2165.0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支出预算216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万元,项目支出1915.5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65.0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07.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其他收入的请据实描述,举例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92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9万元,比2021年减少172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92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万元。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员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7.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5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51.01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干部安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55.8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9.91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6.94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387.55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创建及拥军优属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897.1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举例如下: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举例如下: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有新进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退役军人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1)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和生活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3)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慰问经费:在春节和八一对军属及重点优抚对象、驻青部队、“三属”进行慰问。
(4)革命老区建设促进费执行中下达:维护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更好地宣传革命老区。
(5)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经费:烈士陵园日常管理维护。
(6)军转干生活补助县级配套: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
(7)2022年双拥专项经费: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巩固军民鱼水情,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改善驻青武警设施。
(8)退役军人等专项经费八一慰问:在八一慰问全县退役军人及军属。
(9)退役军人中心标准化建设经费:完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以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10)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执行中下达:通过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障基金,按上级文件资金配套要求,落实资金。
(11)退役士兵两保接续专项资金:为2019年1月21日前,符合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伍士兵办理社保医保补交手续,保障他们的养老和医疗待遇。
(12)2022年维稳专项经费:维护社会稳定。
(13)下岗志愿兵公益岗位资金:发放下岗志愿兵公益岗位补贴和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使下岗志愿兵人员的基本生活达到保障。
(14)义务兵家属立功受奖优待金:按时发放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立功受奖金,营造当兵光荣的氛围。
(15)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6)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医疗保障待遇不断提高。
(17)自主就业和城镇义务兵经济补助:对当年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做好退役安置工作。
(18)2022年综合党委专项经费:组织开展军人主题活动、集中教育培训、综合协调服务、培育宣传典型;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党支部工作。
(19)2022年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营造入伍光荣的社会氛围。
(20)2022年老促会专项经费:维护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更好地宣传革命老区。
(21)服务中心示范创建经费:完成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确保示范创建成功。
(22)信息化档案管理及矛盾化解经费:完成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有效化解部分退役军人矛盾纠纷。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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