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青神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主要工作: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3)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发挥审判职能。牢牢把握县委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一带两路、拥江发展、一心一环、多点支撑”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2.强化执行措施。紧盯“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评估指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持久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互联网+执行”工作机制再创新,使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的运用更深入、更广泛、更有力。
3.推进司法改革。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为创新模式、推动审执、提升公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4.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奋斗的目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整合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继续做好网上立案和延伸立案,落实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司法便民措施,完善多元纠纷化解网络,使“诉非衔接”运行更高效。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民法院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8人)。现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公务员50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2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5人。另有遗属2人。青神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1148086.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8086.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1148086.9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85.7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6226.98元,住房保障支出716108.16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8370306.04元,农林水支出1896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561606.41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对民生领域更加重视,增加原因是住房保障、公共安全、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增长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8086.9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61606.41元,主要原因是针对民生领域、公共安全相关方面支出增多。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85.7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6226.98元,住房保障支出716108.16元。
基本支出8849126.97元,用于保障县法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298960.00元,用于保障县法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46338.04元,主要用于县法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148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0元,主要用于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0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财政评审、绩效评价等委托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8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元,主要用于县法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05139.36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346.43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0162.15元,主要用于县法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6064.83元,主要用于县法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元,
用于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0元,用于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金融管理方面的事务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6108.1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49126.97元,其中:
人员经费6769854.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79272.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提高办案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经费:保障执行款项及时到位;
2、“诉源治理”专项经费:确保诉讼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办案辅助人民专项经费:印制法治宣传单、横幅、宣传栏,面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协助法官办理相关案件。
4、法警体能中心建设经费:提高法警综合素质;
5、河长制专项经费:有效治理河流污染等问题;
6、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为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工作做保障;
7、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8、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及时有效治理黑势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9、数字信息化建设经费:提高办公系统运行效率及安全性能;
10、司法救助经费:对弱势群体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县法院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79272.24元。比2020年减少219314.76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办公费、差旅费和劳务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21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65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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