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政法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的安排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掌握全县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情况,组织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
8.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提出对策建议;进行法治宣传,培养法学人才,推广法学研究成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深化“三场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反恐防暴斗争、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意识形态安全斗争)
2.抓实“四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稳安保、风险防范、平安建设、治安防控)
3.健全扫黑除恶长效长治机制。坚持抓长抓常,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打早打小等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4.把握关键,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5.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司法监督、案件评查、公安司法行政改革)
6.聚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7人)。现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8人。青神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法学会、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见批复表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6873088.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7398.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8969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837088.8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91.3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458.37元,住房保障支出268089.6元,城乡社区支出1089690元,公共安全支出5017359.52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665260.57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原因是工作内容和人员增加,公共安全及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7398.8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65260.57元,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和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7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91.3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458.37元,住房保障支出268089.6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2895398.87元,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3941690元,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15359.52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540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1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1800.3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3691.06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4303.27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155.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8089.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5398.87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4191.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41207.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委政法委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969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政法委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创新社会管理经费:提升我县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多元化解专项经费: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3、法学会专项经费:加强法学研究交流,开展法治宣传
4、反恐防邪专项经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5、河长制专项经费: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6、纪检组监督执纪专项经费:确保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顺利推进;
7、见义勇为基金: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
8、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宣传测评经费:及时发现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经费: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性;
10.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常态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
1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专项经费:推进平安青神建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12.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经费:确保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13.铁路护路经费: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14.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
16.依法治县专项经费: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17.综治中心运维费:保障综治中心良好运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县委政法委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7320元。(见批复表3—1)和2020年增加443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1年,县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8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其中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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