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服务。
(三)房地产转让,抵押手续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装修管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房管局现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23人),退休人员13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7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房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987,1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7,114元,(经费拨款1,342,114元,经费补助1,305,000元,纳入预算管理专项收入5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2,84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5,987,11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82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628元,城乡社区支出1,958,631元,住房保障支出13,521,026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房管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减少27,252,886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房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23,114元,是用于保障房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564,000元,是用于保障房管局保障房建设管理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367,829元,主要用于房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139,628元,主要用于房管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3,521,026元,用于房管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958,631元,用于房管局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房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9,651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房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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