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27日  来源:县质监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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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全县县域范围内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群众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质监站现有在职人员6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质监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3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0,0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0,0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质监站2017年预算收支与2016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质监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项目支出130,000.00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基本工资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质监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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