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路政大队是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从事交通路政执法管理,维护全县国、省、县、乡公路的路产、路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017年主要工作:
(一)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违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三)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五)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路政大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7人,现有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2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792,2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2,2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792,289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419,40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902.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442.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5,541.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63,460.20.0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路政大队事务支出中检测站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公路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路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617,289.00元,是用于保障路政大队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75,000.00元,是用于保障路政大队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交通运输支出2,419,404.00元,主要用于路政大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路政巡查、超限治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65,902.00元,主要用于路政大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71,442.00元,主要用于路政大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5,541.00元,用于路政大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路政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5,684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5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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