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来源:县文广新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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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办法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电影、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创作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负责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重大工程设施建设。

5、负责管理社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文管所、电影公司工作。

6、负责拟订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艺术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负责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负责全县文物事业管理职责。

9、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

10、负责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组织协调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监督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11、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现场监管;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12、负责管理指导书店、发行事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全县报纸、期刊、内部图书资料、音像及电子报刊等出版物的管理,负责对全县印刷企业进行行业管理。

1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对外以及港澳台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

1、按照市委要求,继续开展“铺天盖地”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坚持县上每月开展一次大型的文化活动;指导督查乡镇每季度开展一次,村上每年不少于2次文体活动。

2、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管理,真正发挥其作用。

3、打造大型户外实景局《印象岷江》项目。

4、完成南城镇省级示范综合文化站项目建设和乡镇、村(社区)文化站(室)文化设施配套工作。

5、结合东坡文化城项目建设,启动中岩摩崖造像、瑞峰汉崖墓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三化”建设,加大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力度。

7、继续开展送文化下乡、群众文化活动的培训、组织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独立挂牌、独立核算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文化艺术遗产保护股、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影视股。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3名。

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

青神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4人。现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6人),退休人员22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5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文广新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95.36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5.3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8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37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文广新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15年就业创业联欢会、《苏东坡与青神》书籍的出版发行,《印象岷江》招商、策划、编排,图书馆图书补充更新,农村固定放映点修建,岷江文化风光专题片摄制、县级以上文化文物、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等。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农村电影放映、县各项文艺活动的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农村文化专干骨干培训、文物保护等群众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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