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只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委组织部是中共青神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探索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提出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离退休上报材料及办理有关手续;负责有关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备案材料;配合市上有关部门考察省、市驻青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作、待遇和离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县委管理干部和全县党群系统、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乡镇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工作。
3.负责机关、乡(镇)有关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机关、乡镇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委有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4.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党群、人大、政协等部门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参与制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内调干部的接受、安置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干部录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级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干部的工作;负责县团级军队转业干部、内调干部的接受安置工作。
6.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县委党校及其它有关培训班的学员调训;负责组织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干部教育的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7.负责全县知识分子的牵头抓总工作。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知识分子政策,检查全县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选拔管理县级拔尖人才;联系和组织部门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8.归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
2.继续实施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
3.开展“大规模轮训活动”。
4.围绕青神重点工程,创新引进方式,引进各类人才.
5.负责各界代表人士考察、培训、座谈会等工作。
6.继续抓好“五个一”帮扶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好第一书记等的管理、保障、考核等工作。
7.实施“品牌带动”工程,从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选取不同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示范点培育目标,打造一批亮点品牌党建示范点,确保“处处有典型,行行有示范”。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委组织部现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公人员5名,事业编制2人,机关工人1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23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7,185,82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85,82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185,825.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0,62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51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73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65,953.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157.7025.00元。主要是根据工作计划,增加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和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委组织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025,625.00元,是用于保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160,200.00元,是用于保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6,720,623.00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13,519.00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85,730.00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5,953.00元,用于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委组织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6,199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2,000.00元,其中61,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其余641,000.00元采购的项目,根据川保函【2015】33号文件要求,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
下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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