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
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地
方性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实施细则,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抓保护,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2、强保障,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3、惠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4、重改革,推进国土资源体制创新。
5、建队伍,塑造国土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国土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人。现有在职人员69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39人、临时人员18人),退休人员19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8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2.428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33.9285万元,经费补助9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2054.34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2.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325万元,项目支出452.09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国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归还新区建设、青衣大道建设贷款;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