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安监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29日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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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实施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3)依法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全县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全县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县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实施行政许可,对全县的烟花爆竹实施监督管理;

(5)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

(6)依照《矿山安全法》对全县的非煤矿山实施监督管理;

(7)依照《职业健康法》对全县职业健康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指导和创建安全社区和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

(9)综合管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10)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2)负责协调打非治违六打六治,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安监局经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编制5人。现有在职职工11人,其中行政7人(实行公务员工资的6人),参公事业4人,退休2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1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0.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0.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0.22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8.75万元(项目支出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9万元,医疗卫生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安监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专项或事业发展目标等项目,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3.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8.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专项等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1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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