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玲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0852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诉证书作废。
声明人:宋小玲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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