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1424执337号之二关于裁定徐仲良名下不动产的相关内容,因我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203号 |
徐仲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四川省青神县青衣大道331号3层 |
1、公告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4楼)
3、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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