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权利人)滕志华于2023年3月27日到我中心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我中心依申请已挂网公告。滕志华于2023年10月13日到我中心申请撤销该遗失补办申请。在公告期满后至今未申请办理遗失补发,现证书已找到,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现我中心同意撤销该遗失补办申请。
附: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撤销申请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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