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恢220号之三关于裁定眉山金纺工贸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的相关内容,因我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国用(2008)第00472号,房监修0001903号,房监修0003605号

眉山金纺工贸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青神县青城镇游滩村工业集中区

1、公告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4楼)

3、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上一条:2021年11月19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下一条:2021年11月10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