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凡(1907~1967),男,又名曾毅志,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城厢镇人。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编制委员会副主任、第四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等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7年5月,被林彪和“四人帮”迫害致死,1980年,中共中央为曾一凡平反昭雪。
曾一凡年青时,受革命进步思想影响,一面读书,一面参加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
民国14年(1925),“五卅”惨案发生后,积极投身“后援会”工作,经受革命斗争锻炼。16年(1927)从成都读书返回青神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任青神县私立精进小学教师,负责共青团县委工
作。18年(1929)1月,参加中共四川临时省委书记穆青在眉山县思蒙镇主持召开的“上川南联席会议”,听取了中共“六大”精神和关于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的指示。
民国19年(1930)2月,青神县内豪绅勾结驻军,查封了精进小学,将曾一凡等人逮捕关押。获释后离开青神,出走上海,入中国在学学习。因在学生中进行革命活动,被学校开除。后被党组织派到共产国际领导下的“全国互济总会”和“反帝大同盟”工作。20年(1931),任中共“上海社会科学会”党团书记和“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联盟”党团负责人、宣传部长。后来,又先后担任中共上海法南区委书记和中共江苏省委巡视员。
民国26年(1937),曾一凡奉命前往山东担任中共鲁西第一游击纵队党总书记。同年又被派去湖北担任鄂西特委书记、湘鄂西区党委宣传部长等职。27年(1938),随中共南方局撤离武汉前往重庆,被派去“全国抗敌慰劳总会”任宣传主任。“皖南事变”后,因身分暴露,被党组织派到华中抗日根据地参加新四军。先后任江苏苏中教育界“抗敌总会”党团书记、《抗敌报》主编、苏中行署文教处副处长、中共苏中区党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长。34年(1945),调任中共华中军区司令部秘书长。
民国35年(1946),解放战争开始后,曾先后担任中共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政治部秘书长、中共华中分局调查研究室主任、山东大学政治系教授、中共中原局副秘书长。
新中国成立后,曾一凡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员、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城工部副部长。1953年,被调到中央,先后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参事室主任、国家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等职。1964年,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7年5月,曾一凡被林彪和“四人帮”迫害致死,终年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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