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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提灌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来源:县农牧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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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231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书面申请,并经农牧局党组讨论筛选,决定新建兰沟村提灌站和向阳村6组提灌站,更新改造大堰提灌站、上坝提灌站、河边提灌站、石包沱提灌等4座提灌站。现就新建和改造提灌站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形式

项目分两部分进行,机电设备采购直接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商;泵房建设通过立项、设计、造价、财评后根据财评控制预算额选择询价或竞争性谈判及其它方式来确定建筑商。项目设计、造价和监理单位由县农牧局按照相关政策统一确定。

二、建设地址、内容和规模

(一)建设地点:瑞峰镇、青城镇、高台乡、罗波乡、南城镇、汉阳镇。

(二)建设内容:新建南城镇兰沟村4组兰沟村提灌站、汉阳镇向阳村6组提灌站;更新改造瑞峰镇天池村8组大堰提灌站、青城镇五更桥社区7组上坝提灌站、高台乡南坝子村3组河边提灌站、罗波乡官斗山村7组石包沱提灌。

(三)建设规模:新建泵房6座,配置电机、水泵等机电设备6台套,配套取水口和出水口的建设。

三、建设时间

2017年4月2017年11月

四、建设资金筹措及支付

项目总投资10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00万元,受益乡镇或村组自筹7万元。

机电设备采购和泵房建设等费用在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提灌站建设项目资金中解决;工程的设计、造价、监理等费用由受益乡镇或受益村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资金于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县纪检、审计、财政和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五、建设单位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提灌站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农牧局局长何为民担任组长,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吴进和县农牧局党组成员郑仕军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财政局农财股、县农牧局计划财务股、局办公室和农机化发展与农机安全监管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机化发展与农机安全监管股,由宋刚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资金管理。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项支出实行县级报账制。提灌站机电设备采购和泵房建设支出在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并通过县纪检、审计、财政和农牧部门联合验收后,由农牧局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提灌站建设承建方。项目工程的设计、造价和监理等自筹部分资金由受益乡镇或受益村自行支付。

(三)建后管理。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在竣工验收后交付给提灌站所在村组,并由提灌站所在村组落实专人负责养护管理。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变更青神县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提灌站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关于公开遴选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项目实施单位中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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