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之星”供水二次污染的建议》(第6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县供排水公司调查,“城市之星”住宅楼供水管道采用的是钢塑复合管(外层是钢、内层是PE材质),未使用铁制管道,今年年初“城市之星”小区居民反映自来水管放出来的自来水存在“黄水”“血水”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之星”小区户表工程安装后,个别供水主管未完全冲洗干净和水表后供水支管无法清洗消毒,小区住户入住初期,存在自来水泛黄的现象,但经流放几分钟后,自来水泛黄现象便可缓解并恢复正常。
“城市之星”为高层住宅小区,需通过二次供水才能满足住户用水需要。该小区二次供水设备由开发商购买安装,房屋交付使用后,二次供水设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和管理。若物业管理公司未定期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会造成供水的二次污染。为确保“城市之星”二次供水水质、水量,避免二次供水设备造成自来水二次污染,保障“城市之星”住户生活饮用水安全,县供排水公司与“城市之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协调,并联系二次供水设备厂家对城市之星二次供水设备进行调试和维护保养。目前,“城市之星”小区自来水供给正常。
下一步,我局将监督协调“城市之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青神县水务局
2018年7月18日
上一条:青神县林业局对县政协九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