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一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的物业管理始于1999年,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0家,在我县注册物业公司4家(物兴物业、万象物业、容城物业、盛潮物业)。其中具有三级资质的7家(容城物业、九天物业、华宸物业、金瑞星物业、万象物业、物兴物业、盛潮物业),具有一级资质的3家(北京华特物业、四川外滩物业、成都金房物业)。从业人员近200人。
全县旧城改造以来已建成各类小区278个,其中商品房住宅小区41个,零散小区237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15个,实行业主委员会管理27个,实行业主大会自行管理236个。
二、目前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物业意识。
为增强业主维权意识,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知识宣传入小区活动;利用全国法制宣传等契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并通过报纸、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工作。
(二)严格申报,增强公司规范意识。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前,一律按规定报送物业管理相关资料(临时管理规约样本、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证明文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用法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法的配置图纸及证明文件、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申报物业管理项目。
(三)强化管理,增强公司服务意识。
对全县的新建物业小区一律实行物业管理(商品房预售前先报物业管理申报),严格规范房产开发企业前期物业管理行为。同时注重了对新建小区公建、配套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使新建小区不留后遗症。
(四)切实指导,增强业主自治意识。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沟通的有效平台,是加强业主维权的有效措施,是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有力手段。等商住小区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章立制,解决执行难问题。
1.厘清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将结合眉山市相关文件,尽快制定我县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物业管理部门联动、片区管理机制,明确住建、城管执法、发改、青城镇(社区)等职能部门、乡镇的职责分工,厘清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规范前期物业服务。
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或投标人少于3人的物业管理项目在销售前一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定期公布后进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3.严格承接查验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新建住宅物业实行物业交付承接查验。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在新建小区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付房屋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行查验,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
4.严惩小区违规搭建。
明确执法机构工作职责,着重解决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开展执法活动,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积极协助执法活动开展。
(二)多措并举,提升业主自治意识。
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是做好物业管理、提升业主自治一是的关键。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召开业主大会,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倡导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业主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提升业主自治意识。推行小区党支部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管,促进物业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建立物业企业准入制度、组建物业服务评审专家库、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工作、实行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制度,促进物业行业有序、健康、规范发展。二是苦练内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不断提升企业内部全体人员服务意识和自身素质,通过提供特色、有偿物业服务,逐步完善物业服务体系,形成具有专业化服务水平的专业技术力量,进而提升物业管理公司整体水平。三是培育壮大开发主体。通过招大引强、鼓励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企业整体素质。
(四)增加车位有效供给,规范小区停车管理。
超前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审批时车位的比例。对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占用他人车位停车、乱停车和恶意堵塞进出通道等行为,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劝阻引导,规范业主有序停车。
(五)支持智慧物业建设,开展互联网+服务。
将互联网思维融入物业管理中,加快搭建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服务。依托智慧青神建设,制定智慧物业建设指导标准,推广智慧住宅小区应用系统,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水电气费自动抄表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5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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