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8年10月10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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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第5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建筑工地

我局将持续对全县建筑工地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并结合信用综合评价,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作为我局当前的重点工作,对检查中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记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二)物业小区

我局将持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是否存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居民住宅小区是否按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电动车充电棚。

二、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物业公司消防能力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建立微型消防站等义务消防组织,掌握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期火灾处置和疏散引导逃生等基础知识技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小区消防设备配备,各小区逐步配置至少2处消防器材应急取用箱,每处配备水带、水枪、灭火器、简易逃生面罩以及水桶、铁锹等必备器材。

(二)加强小区居民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业主自觉履行消防义务,督促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消防橱窗等消防知识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防火知识宣传资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灭火和安全疏散为重点的消防演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初起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的能力。

(三)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态跟进消防安全防范宣传,切实提升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行业管理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将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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