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成钢、陈永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海棠竹溪中心区域农房风貌建设的建议》(第007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提案后迅速会同海棠竹溪中心区域涉及的南城镇、青城镇分管领导一起对中心区域的南城镇兰沟村、青城镇原五更桥村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摸底,通过统计涉及农房风貌改造共计71户(其中:兰沟村36户,五更桥村35户)。经与两乡镇政府认真研讨后确定如下工作举措:(一)统一建筑外观风貌。凡属海棠竹溪中心区域内的所有农房,不论南城镇还是青城镇,都统一按竹乡风貌标准来进行建设。(二)两乡镇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严把建房审批关。一是锁定该区域范围的农房现状,形成影像资料;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结合村规民约拆除院坝彩钢棚等各类乱搭乱建行为,开展农户庭院整治;三是从2019年7月份起,对符合条件的新、改(扩)建农户,一律按照县上青神县新农村农房建设通用图集(三期)规定的南城竹乡风貌标准来执行;(三)在充分摸底和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今年两乡镇已定出目标,建4户作为样板户;同时开展对该中心区域内的71户农房风貌进行统一改造预算工作,拿出改造方案;(四)结合当前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积极对上争取,一旦有项目支持,立即展开对海棠竹溪中心区域内的农房风貌改造整体提升。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一定会同相关乡镇共同把海棠竹溪周边的农房风貌建设的更加美好。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行政审批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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