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第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自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科学有序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县疫情应急指挥部11个工作组、各工作专班始终处于激活状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疫措施,全方位保障打持久战,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我县始终保持无疫情,持续为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一、多措并举,拧紧思想认识“总开关”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与县卫健局密切协作,利用图文、小视频等形式,在“两微一端”及时更新疫情防控的政策、官方通报等权威消息、科普疫情防控小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引导群众掌握抗击病毒、应对疫情的科学方法,让疫情防控宣传随处可见,营造浓厚的全民科学防控氛围,同时深入挖掘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截至目前,累计刊发疫情信息513条,刊播科普知识114条,刊发正面动态报道169条;县卫健局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自身优势,利用健康教育渠道,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栏等进行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二是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组织专人每日研析涉疫违法犯罪发案形势,密切关注网上疫情相关网络动态,加强涉疫警情、线索的分析研判,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树立殷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典型案例,形成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利用多种媒体,采样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县级部门指导下,将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村(社区)宣传阵地,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完善德治、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二、精准施策,跑出疫情防控“加速度”
一是实施网格化精细治理。将全县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共精细划分为507个网格,由专职网格员105人、兼职网格员460人,按“一格多元、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工作模式,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环保等职能的网格一体化管理。二是完善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大数据下的公共卫生、便民服务、电子商务等数据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信息技术和公共资源,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信息化支撑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县经信局正在推进青神县政务数据节点项目建设,目前已录入共享目录1094条,开放目录1048条。县卫健局将数字卫生健康发展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充分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与医疗机构相关信息的对接协同,确保传染病信息实时直报和患者就医症状信息快速获取,实现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及时报告;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整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系统资源,构建县级数据中心,实现共享应用和统一监管;推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完成电子健康卡在全县范围推广应用。县住建局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推动全县全民互动的智慧安防体系,连片物业打造不断夯实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3月初,在青衣社区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3月底完成“入眉报备系统”建设并在全市投入使用,其他功能正在逐步建设完善中。
三、共治共享,织密基层治理“防护网”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市率先制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组织引导机关事业干部下沉防疫一线,组建小区党支部、“红色”业委会、党员突击队,同时动员全县非公企业捐资出力,共同抗击疫情。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在春节等节假日和省内部分地区疫情零星反弹期间,结合党员“双报到”、部门包保等工作,统筹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志愿者、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参与上门入户排查、小区值班值守等工作,有效充实了基层防疫力量。二是行政执法权限下放。中共青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实施方案》文件。2021年12月,县委编办牵头,部门、乡镇(街道)配合,正式启动我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今年5月县行政审批局完成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6月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定《青神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运行方案》,对我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等予以明确;7月中旬,县司法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将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指导,执法培训结束后,乡镇(街道)将按照赋权清单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目标。
附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王朝阳;联系电话:1899033088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青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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