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谊、黄勇、饶笛、杨帆、谭丹梅、王辉、盛燕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启动城北绿地(湿地)生态公园建设的建议》(第17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兴业路一标段已开工建设,道路和水系工程同步建设中。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七次会议第3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七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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