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敏、范丽琴、张琼、窦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建议》(第19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青神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条主线,推动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严防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以来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以冻库、商超、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联合交通、商务等部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要求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要查验、采购要票证等相关要求,所有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注册川冷链平台,严格核查“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出仓证明、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进入青神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经过集中监管仓消毒、检测,并附集中监管仓的出厂证明。每周对全县餐饮单位、进口冷链企业进行样品、设备、环境、从业人员核酸抽检,每两周对冷链其他要素全覆盖检测。共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430余户次,配合抽检冷链食品951个样,冷链食品存储环境897个样,冷链食品从业人员3843人,新冠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抓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环保整治。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我县食品生产领域26家生产加工企业及35家小作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排查,需要关闭取缔8家,改造提升9家,限期整改33家。二是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在“治污”方面狠抓落实,严禁生产废水、严禁废气直排、严禁使用燃煤锅炉,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固体废弃物。
2.开展餐饮环节安全隐患和环保突出问题整治。一是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餐饮油烟、餐厨废弃物、用气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大检查大整治,进一步降低餐饮环节的安全风险,共计检查餐饮单位127家,排查风险隐患24起,整改24家。二是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要求全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油烟清洗台账,共检查餐饮单位256家。三是开展餐厨油烟“回头看”行动。核查近2年有油烟投诉的餐饮单位整改情况,对仍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处理餐饮油烟投诉举报8起,处理回复率100%,举报人满意率100%。四是联合综合执法局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目前城区范围内400余家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物统一由餐厨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收购,已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
3.开展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冻库、生鲜猪肉经营户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猪肉制品经营户是否索证索票,经营猪肉制品是否具备非洲猪瘟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经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猪肉以及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排查农贸市场24个次,商超21户次,餐饮单位132户次,生鲜猪肉经营户146户次,约谈猪肉经营户2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4.开展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全县73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餐饮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餐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完成了我县人代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保障共8次,保障2000余人次的就餐安全。
(三)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一是联合县教体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对全县41个学校食堂(包括高中、中小学、托幼机构)、5个学校内食品小卖部、130余家学校周边餐饮店和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76份。二是将我县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目前,我县41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部通过了食品安全考核。
(四)推进食品“三小”行业升级改造。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制定了《青神县建成区食品“三小”行业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城区食品“三小”经营户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三防”设施升级改造的小餐饮店259家,小食品店138家,食品加工店4家,完成率100%。
(五)抓实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全面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食品投诉举报92件,受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4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1326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1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办理食品类案件20件,罚没款17.02万元。
(六)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4月29日,采取模拟现场和视频录播的方式在中岩广场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IV级)应急演练。组织全县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餐饮业主代表和乡厨共计400余人参加观摩。通过此次演练提升了青神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
1.强化日常检查,加强风险防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整治、化妆品经营整治、疫苗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严惩重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531户次。
2.有序推进抽样工作。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针对性
开展药品监督抽验。上半年,抽样药品23批次(其中生产企业20批次,零售企业3批次),完成年任务的76%;医疗器械3批次,完成年任务的100%;化妆品4批次,完成年任务的100%。
3.压实不良反应监测责任。联合县卫健局制定《关于加强药械好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组织医疗机构召开工作会议,落实不良反应监测责任。上半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10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例,化妆品报告8例。
4.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专项检查。对我县辖区现有的1个疾控机构、12个新冠疫苗临时接种单位的新冠疫苗购进渠道、冷链运输及扫码追溯情况、接种点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疾控机构6家次,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17家次。
5.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识要求等对辖区内3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开展检查。上半
年,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4家次。
6.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组织辖区内74
家药店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违规销售胰岛素以外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其他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含兴奋剂药品,是否销售未标注“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药品。目前均完成自查并
上交自查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
(一)下好源头防控“先手棋”。按照《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二)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三)推进食品“三小”验收工作。全面完成食品“三小”“三防”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改造验收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保持和维护改造升级设施,迎接各级创卫工作的检查。
(四)加强餐饮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开展餐饮油烟和餐厨废弃物等方面的检查,处理涉及餐饮油烟和餐厨废弃物的投诉举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力度,提高提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六)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以全国药品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两法两条例的宣贯,加强药械化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积极构建共治共管格局。
(七)持续开展药化械专项整治。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对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和疫苗检测试剂盒的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中药饮片、含兴奋剂药品、无菌和植入、进口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整治、排险除患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检查,严打重处药械化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上一条:青神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七次会议第048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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