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青竹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五次会议提案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来源:青竹街道办事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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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兴云委员: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管理的建议》(第36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对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回复如下:

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我办将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跟踪完善,构建起“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模式,鼓励小区党支部书记兼业主委员会主任,尽快补齐老旧小区管理“短板”。

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如下:

一是成立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及自治组织,加强基层治理。

通过在每个小区召开坝坝会,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思想引领,夯实小区治理。自议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用于改造后小区的长效管理维护,解决建而不好管的问题。2020年改造101个老旧小区,共成立党支部41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及自治组织45个,2021年计划改造122个老旧小区。在总结2020年的基础上,提出按“四不改”的原则进行改造:不成立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及自治组织的不改,不交相关费用的不改,能拆墙并院不拆的不改,违建不拆的不改。

二是将群众治理工作做在前面,实行建管并重,引导居民爱护公共财产,有条件的地方配建停车棚、活动室、物业用房等,我办将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亭,增设消防栓及灭火器,建设小区邻里服务中心,增设文化墙,搞好园林绿化,安装照明设施、康体休闲设施。

三是运用好“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协同治理,为小区赋权增能。赋予小区党支部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实行考察干部延伸至小区党组织,倒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示范率带作用;赋予小区党支部对包保单位的考评权,推动包保单位与小区党支部结对共建,主动履职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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