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一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强化青神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第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屠宰点排查治理
我局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小家禽屠宰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有小家禽屠宰点44个。已安排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站对各小家禽屠宰点废水排放进行治理整改,对屠宰废水采取滤网过滤渣质后接入乡镇(街道)污水处理管网,并开展常态化监督巡查,确保污水全部排放入污水处理管网。
二、农户烟熏制品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青神生态环境局配合,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烟熏制品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拒不整改的交由青神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戴益明;联系电话:13890362878)
上一条: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对县政协第九届七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七次会议第3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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