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黄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和及时更新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过往隔离桩的建议》(第41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将加强市政设施巡查,并充分发挥网格员及群众力量,对损坏隔离桩及时组织市政维修单位进行更换修复,确保市政设施安全;我局将会同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对故意损坏市政设施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