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道路建设前期资金的建议》(第21号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目前村道前期工作由我局打捆完成设计任务,前期工作经费由交通专项资金列支,待财评后交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再次感谢你们对交通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1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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