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琴、江涛、毛丽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补助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路灯照明工程,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其中2023年,我县争取到全市6000组中的800组项目补助,争取的任务和补助高于彭山区、丹棱县。由于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是群众需求较大,也是最为贴近群众生活的一项工程,因此今年县委、县政府在争取到市级800组任务基础上,另外安排项目资金补助1200组,补助标准按照参照市上执行,解决群众急需问题。
青神县在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资金的筹集上,坚决执行不得向群众筹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了几个点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一是通对上争取项目补助一点,二是乡镇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励资金等项目解决点,三是村集体经济出资一点,四是发动本村成功人仕捐赠一点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通过从2019年开始实施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实施,争取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200组,补助110万元,同时带动其他投入安装4000余组。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上争取,加大补助标准,切实解决基层资金压力。首先积极对上争取解决安装数量问题,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积极主动的村(社区)做到应安尽安;其次是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提高补助标准,全面解决路灯项目数量少、补助不高等问题。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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