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来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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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君、江涛、陈志前、李永成、龚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协调扶持和综合补偿机制的建议》(第4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三区三线”划定情况

2019年我县启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采用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最终划定耕地保护目标11.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0.3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0.3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16.66平方公里,该成果已于2022年11月经自然资源部审批启用。按照技术规程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必须是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稳定耕地,不存在将山地、林地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工业—县城—中心乡镇的原则,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共16.6平方公里,能有效满足我县乡镇未来发展空间。

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

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根据被征地村组面积及人均土地测算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保名额,故无法增加涉及乡镇村组享受养老保险人数比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耕地保护年度“先进县区”“先进乡镇”的通知》(眉府发〔2022〕33号)要求,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田长制”落实情况,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完成情况,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情况纳入2022年度耕地保护党政通知考核,依照考评结果,我县向市政府推荐候选一名“先进乡镇”,由市政府给予30万资金奖励。二是按照《青神县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青委组通〔2023〕29号)精神,对于耕地保护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我局将向县委县政府推荐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刘巍然;联系电话:182285773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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