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对天池村姜家山修建蓄水池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对所涉村社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并与村社干部交换了意见,今年的抗旱资金已进行了申报,若申报成功可在今年的抗旱资金内解决,若不成功再积极对上争取。同时,建议天池村积极向上汇报,尽可能争取其他部门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
上一条: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