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各村、社区实施村级路灯亮化工程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开始我县已连续二年实施实施场镇、村、农村生活聚居点“路灯照明”工程400组,近两年通过村自建、群众自筹新安装路灯2000盏。2021年“路灯照明”工程已被确定是市政府2021年度重点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我县目标任务800组。按照《青神县农业农村局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路灯照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发〔2021〕3号)要求,在我县7个乡镇、街道的15个村(社区)实施800组,项目要求落到群众最需求的地方,9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通过以奖代补、乡村振兴等项目投资安装500余盏。目前全县已经完成700组安装,投资140余万元,其余计划7月份全面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路灯照明”民生实事项目,同时采取“财政奖励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快实施村级路灯亮化工程,消除治安和交通隐患,不断缩小城乡差异,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小刚联系电话:15183333731 )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46号议案回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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