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英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对县城占道经营管理的建议》(第7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建议收到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炯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并拟定办理方案,将任务按照职能职责分解落实到各股室,由副组长牵头办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落实措施,积极整改
(一)开展农贸市场周边整治。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青竹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胡刚,县政府党组成员滕文学为组长,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周边乱象综合整治领导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抽调77人逢双号对农贸市场周边开展综合整治,选任组长7人,划定4个整治片区,实行“定点、定人、定岗”,对流动摊点、非机动车停放、座商经营等进行劝导和规范。截至目前,共取缔占道经营500余处,清理、收缴各类占道物品200余件(个),规范农贸市场周边摊位300余个,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000余辆次,处罚乱停乱放非机动车400余辆。
(二)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县综合执法局、县交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建立智能停车微信群,实现交管、综合执法、停车管理公司互动联通,及时对违规停车的行为进行处理;定期开展违规占用停车位、乱停乱放的综合执法,重点整治石墩等障碍物占用停车位和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僵尸车”和长期违规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还路于民”。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车100台次,执法队员500余人次,教育引导700余人次、规范非机动车3600余辆次,收缴违规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锥形筒、石墩等100余个,行政处罚15083人次(主要为机动车和非机动乱停乱放)。
(三)开展城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联合县公安交管大队,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进行专项整治。按照“整治一条路、见效一条路”的工作方法,取缔主次干道沿街门面占道经营、座商不归店的行为;规范占用城市道路进行车辆清洗、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行为;取缔临街门面占道支棚打伞行为,规范违规占用机动车停车位行为。共计出动执法车480辆次、执法人员2320余人次,规范沿街商铺跨门经营行为860余起,取缔流动摊贩350余个。
(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针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执法队员提前到岗查处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严查校园周边游动摊点,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事先予以劝离教育,事后对屡教不改者依法进行查处;对接送学生时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进行劝导,要求其停放至规定区域,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畅通,便于家长有序接送学生,减少交通隐患。共规范违规占道经营200余次,取缔游动摊点500余次,规范乱停乱放非机动车100余辆次。
(五)设置临时摊区。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下的纾困解难,稳妥审慎推进“地摊经济”,合理设置红桥社区、一环路南段、小西街和城北4个临时摊区,将683个临时摊点纳入,制定青神县临时摊区管理暂行规定和应急预案,明确摊区业态布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推行集中规范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理念,将城市管理精细化作为路径和抓手。
(一)标准化。立足成眉同城化,高标准、高品位制定《城市管理标准》,对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职责、流程、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城市管理的标尺和依据。
(二)网格化。坚持包保责任制,进一步汇聚综合执法、交管、社区、志愿者等力量,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
(三)智慧化。建立市、县(区)“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城市管理智慧化平台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四)法制化。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优化执法力量配备,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五)契约化。创新完善赋权、协商、公约、奖励等机制,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六)市场化。推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共享单车、停车管理、餐厨剩余废弃物处置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垃圾分类、辅助性执法事务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七)项目化。开展以净化、美化、亮化、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形象提升行动,并分阶段项目化实施。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刘锐;联系电话:13378369699)
上一条: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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