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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农函〔2023〕30号

  
日期:2023年08月08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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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柳溪村提灌站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5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地处丘陵和平原过渡地区,丘陵面积约占2/3,加快丘区农村机电提灌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是促进农业产业兴旺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现状

全县拥有机电提灌站478处8947千瓦。在运行质量上,256处能正常投人使用,199处带病运行,23处不能运行;在管理责任上,68处没有确定专门管理人员,提水时由村组临时指定,410处确定有专门管理人员;在管理效益上,55处机电提灌站运行亏损,311处机电提灌站收支持平,112处有一定收益。总体来看,青神县大部分机电提灌站管理较好。

二、农村机电提灌站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不明。全县绝大多数机电提灌站属国家财政投资建设,归村组集体管理使用,均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和制发产权证。乡镇、村组和村民普遍认为机电提灌站属国家支持农村基本建设投入的国有资产,修建、管理、维修、改造等应由国家负责,导致机电提灌站管理营运陷入“国家投资建.闲时无人管,损坏靠政府”的不利局面。

(二)责任不清。由于全县机电提灌站产权没有明确从而使管理权、经营权和受益权未能明确界定,导致各地机电提灌站管理模式和运营效益大不相同。村组干部责任心较强的地方,通过群众会议,明确专人管理机电提灌营运较好,效益也比较好;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的地方,没有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损毁的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

(三)管理不善。农村机电提灌站大多地处偏远,管线涉及路线较长,许多机电提灌站因自然灾害、农田耕作或野外施工,导致管道、电线损坏比较严重;个别村组因没有专人管护,机电设备被盗很长时间都不知晓。

(四)经营不活。由于机电提灌站属公益资产,一直处于低收费价格下运行,农民提水一般只付电费和人工工资,没有考虑提取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费用。有条件的地方依靠村组积累解决维修费,村组没有积累或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集资困难的,其维修改造费用完全依赖政府,结果造成机电提灌站入不敷出,失去“自养”功能,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难以实施。

(五)资金投入不足。新建、维修改造提灌站等属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主要依靠项目资金解决,但资金投入大,有限的项目资金无法满足建设要求,地方财政心有余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调查摸底做好合理规划。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机电提灌站进行调查摸底,搜集相关情况,形成调查台账,为县政府决策和改造工作提供依据。部门配合乡镇,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基础设施配套需求计划,取得群众理解支持,让规划符合实际,有序实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在白果乡、罗波乡,实施青神县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提灌站建设项目,投入省级资金60万元,新建及技改提灌站3处,装机容量63.5千瓦,恢复和新增灌面1050亩。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在青竹街道、高台镇,实施眉山市青神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提灌站建设项目,投入省级资金60万元,新建及技改提灌站3处,装机容量92.5千瓦,预计恢复和新增灌面1200亩,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4月底投入使用。

(三)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对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对需要新建与技改的农村机电提灌站,加大新建与技改力度。

(四)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建设管理新机制,可采取民办公助、社会捐资等方式承担改造资金。把投入制度与受益农户的利益相结合,适当筹集建设资金,实行自主经营、自行维护的管理体制。

附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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