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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年07月19日  来源:水利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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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尾水段水毁修复工程坎的建议》(第1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修建以来,每年汛期泄洪都对汉阳航电工程枢纽尾水段左右两岸河道岸线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刷,水土流失现象加重,对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很大隐患。为了防止水土流失,确保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组织实施了青神县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尾水段水毁修复临时工程。

该工程于2020年12月3日经县发改局以青发改〔2021〕196号文同意立项,批复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长度700m,新建防洪堤1360.28m,其中新建左岸堤防673.08 m,新建右岸堤防634.08 m,新建支沟堤防33.12 m,批复总投资1040.23万元。该工程于2021年3月动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左岸350米堤身填筑和260米基础及面板砼浇筑。目前,因汛期原因该工程暂停施工。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参建单位在汛后加快推进工程实施,确保2021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保障当地度汛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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