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占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地下管网统筹建设施工的建议》(第44号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根据建议内容,我局经过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组织县经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及强弱电、供排水、燃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各级对地下管网建设的指示和要求。
在下一步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中,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规划意识。各管线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进行设计和实施,实施完成后及时向县住建局提交竣工图纸和电子档案(包含管线走向、坐标和埋深等);二是明确报批流程。各强弱电部门管线建设方案须报经县经信局审核后出具同意实施意见书,再报县住建局审批开挖申请;三是严控重复建设。各管线部门须抓住老旧小区改造、老城区雨污混流管网改造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契机,做好管道预埋和管线下地,做到统筹统建,已施工区域原则上不再批准开挖申请;四是建立管网档案。供排水、燃气公司须在9月30日前将城区管线现状图(CAD版)提交到县住建局,弱电单位、电力公司要在9月30日前将管网现状图提交县经信局,由经信局审查后报由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统筹整合,形成电子版城市地下管网“一张图”;五是规范管网标识。“一张图”形成后,通讯、电力、供排水、燃气等单位要根据《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标识系统标准》或各自行业规范要求,加大标识标牌建设投入,要做到统筹、协调和规范,切忌随意张贴,避免杂乱无章。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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