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明、张国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畅通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建议》(第8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有力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一是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首先我局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换证等工作。截至目前新成立社会组织2家;为2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为1家旧证到期的社会组织更换了新证书。再者做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3月,我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民政〔2021〕26号),对全县110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即检查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自律与诚信建设情况以及党组织建设情况。对逾期未年检的,我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的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开。
二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加强诚信自律。同时努力培育发展一批涉及扶贫济困、养老助孤、儿童关爱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需求度大的社会组织。今年我局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预算10万元,专项用于建设“青神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承接政府和社区的职能转移,助力我县社会组织更好地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附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联系人:宋美进,联系电话:1399031672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
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8号关于《关于畅通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建议》的提案 |
|||
建议人 |
黄建明张国彬 |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
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美进 联系电话:13990316720 |
反馈意见方式 |
走访面谈()电话沟通()其他() |
||
满意度 |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
||
对 办 理 结 果 的 具 体 意 见 |
年 月 日 |
注:承办单位答复提案者时附此表一份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对县政协第十届第一、第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