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促进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方案

  
日期:2018年02月05日  来源:县工商质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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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农产品网上营销,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充分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和“贮藏加工+运输销售”营销模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县农产品外销,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逐步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体,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强力推进水果、腊制品、竹制品、林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做好农产品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县农牧、林业、商务等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发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营销大户等依托知名线上和线下市场,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信息,提升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布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单品特点、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以及企业(合作社)简介、联系方式等。(牵头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委农工办、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引导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在专业电商平台开店销售。县农牧、林业、商务等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借助其品牌优势,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牵头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培育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不断扩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选择县内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营销企业、营销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到2020年,全县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20家。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以完善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加快建立县、乡镇(社区)和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物流配送。通过电子商务高效集约的流程再造,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五)依托网络资源拓展产品外销市场。推广“企业+基地+网店”、“协会+合作社+网店”等模式,发挥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拓展我县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牧局、县委农工办、各乡镇)

(六)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县内高、中职院校完善电子商务学科建设,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邀请淘宝大学等有关方面专家、教授,特别是淘宝开店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营运公司,对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等进行电子商务培训。(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团县委、县农牧局、县委农工办、各乡镇)

(七)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精品和品牌。县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扩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商标注册培育工作,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打造特色知名品牌,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设立100万元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给予扶持。加大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营销大户的支持力度,对农产品网上交易企业、营销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兴办仓储保鲜设施、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一)税收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规定免征蔬菜、肉品(猪、牛、羊、鸡)和鲜活蛋产品(鸡蛋、鸭蛋、鹅蛋)流通环节增值税,落实国家对农林牧渔项目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率。(牵头单位:县金融国资局)

(四)用地支持。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或招商引资电子商务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投促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放宽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一律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三)争取项目支持。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在申报安排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市场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向网络营销农产品的生产、营销企业予以倾斜。

(四)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管理。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促进全县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五)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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