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产品冷库项目招商公告

  
日期:2017年09月20日  来源:县工商质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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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青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工作,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由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青神县农产品冷库项目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项目名称:青神县农产品冷库项目

三、项目地点:青神县

四、项目概况

建设1800吨农产品冷库,配套相关设备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7万元,企业配套资金133万元。

五、建设运营期限

(一)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二)运营管理期限:2017年10月—2020年12月。

六、资金来源

(一)财政资金。

(二)企业自筹。

七、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的公司;

(二)具备建设运营农产品冷库能力的企业,提供有关合同或者相关经验业绩;

(三)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在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八、中标人确定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青神县农产品冷库项目由青神县农产品冷库项目招商评审小组根据投资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履约能力、资信、企业基本状况以及实施方案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得分高的确定为投资人(投资申请人对提供的实施方案要以投资申请书和PPT两种形式提交,并现场以PPT形式作实施方案讲解)。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招商文件购买。

1.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9:00—12:00(北京时间),14: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青神县财富中心3号楼4楼)

3.招商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现场领取。

4.售价:0元。

(二)报名时提交经办人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介绍信的内容含:招商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事宜等。

(三)招商保证金。

1.招商保证金的缴纳。

符合条件的投资申请人应在2017年9月26日17:00前,通过投资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3.34万元的招商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资申请资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神支行

银行户名: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银行账号:2313403109000015893

2.招商保证金的退还。

确定为投资人后,签订合作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招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未确定为投资人的申请人,本次招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招商保证金(不计息)。在缴纳招商保证金后,无故不到现场参加招商的,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项目履约保证金为8.35万元,自签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审计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投资考察。

企业如需考察青神县网销农产品溯源系统建设与运营项目相关情况,请自行前往青神县考察。

十、投资申请人递交投资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青神县财富中心3号楼4楼)

3.投资申请文件必须在招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的招商申请文件。

十一、原件要求:投资申请人带齐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原件,以便评审委员会需要时核定。若因未及时提供原件核定,造成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决定由投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本公告在《眉山日报》、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网站一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一)相关报名事项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38863909

(二)相关招商内容咨询。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28)36578837

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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